沙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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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 发表于 2008-7-11 21:15 只看该作者
结婚登记处。
凡是发了求婚贴。或者两人自愿的。 请到本帖登记。 记得附上你们俩的照片。 凡是登记了的夫妻, 将会获得幸福夫妻勋章一枚。 未婚认识结婚天数为:0 已婚人士按在一起的天数计算。 按月计算。 如果刚刚结婚, 结婚天数会由0变成1天。 登记格式: 自己名字: 对方名字: (既是你登陆论坛的名字。) 要在一起天数: 大家是否自愿: 爱情宣言:
幸福夫妻:
(暂时无。)
 《---------按此logo 。进入落小北论坛。  《《《 汤汤给的 。呵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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